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海口市检察院于10月28日召开年1-9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海口市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李思阳主持会议,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海口市院案件管理部对本院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统计,通过业务数据的变化趋势、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形成分析报告在会上汇报。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数据分析报告及本部门工作实际,分别汇报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各分管院领导就分管工作进行了分析点评。
李思阳在听取相关汇报后,结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情况,要求各业务部门要针对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上指出的问题和短板,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补齐短板、解决问题,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争取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案件-比”。坚持以“案件-比”评价指标为导向,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针对本院存在的退查案件占比较高、上诉人数较多对“案件-比”影响较大的情况,各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退回补充侦查的相关规定,降低退查率。同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降低上诉率。
二是提升认罪认罚适用比例和水平。继续加强认罪认罚工作,进一步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各类案件中的适用比例,不断提升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各项监督工作质效。进一步开展立案、撤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等各类刑事监督工作,督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刑执机关及时纠正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履行民事行*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强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民事执行、行*非诉执行等的监督力度。
图片丨卢秋君
编辑丨卢秋君
审核丨李梓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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